日前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发布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07年修订)》(下称《目录》)首次明确外商可投资期货公司,但必须中方控股。
中国针对外商投资产业的指导分为鼓励、限制与禁止三类。此前,1995年首次发布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到2004年修订版,均禁止外商投资期货公司。今年修订的《目录》首度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列为限制类产业。
在此之前,中国期货公司已经对港澳地区进行开放。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出台港澳机构参股内地期货经纪公司相关细则。因香港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,国际金融集团大都在港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,该细则的实施为外商取道港澳进入内地期货市场提供了机会。
2005年至今,国内有三家合资期货公司获批,即银河期货、中信期货和中山期货;其中,银河期货的外方股东为荷兰银行,中信期货外方股东为东方汇理金融香港有限公司,中山期货的外方股东则为摩根大通。
根据新华网报道,今年上半年,全国期货公司代理额超过2000亿元的超过21家,代理量超过500万手的达到10家。■
( 符燕艳)